重庆市业余无线电台A/B类操作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2019-10-23 00:00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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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业余无线电台A/B类操作资格考试考场规则
 
(考生须知)
 
一、报考资格:申请人初次申请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核,须首先参加A类业余无线电台操作技术能力考试;取得A类《操作证书》六个月后可申请参加B类操作技术能力考试。


二、考前30分钟,考生应到达本类别考试所指定的考场。
 
三、考生在每场考试前15分钟凭本人身份证(军官证、护照,下同)原件进入所指定的场次、考室、考位号并对号入座参加考试。考生就位后应将本人身份证放在考桌左上角,以备查对。
 
四、考生迟到30分钟以上者不得进入考室,开考后30分钟后,经监考人员确认,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五、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考场工作人员的各项监督和检查。
 
六、考生只准携带黑色(蓝色)签字笔、圆珠笔、2B 铅笔、削笔刀、橡皮进入考场。严禁携带任何书籍、纸条、电子设备、手机、通信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开考后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不得交头接耳。如若考生带有手机或其他物品,只能存放在指定地点,考试结束凭本人身份证领取;若有丢失后果自负。
 
七、考场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到后开始答题。答题前考生必须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用签字笔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在右上角填写座位号,不在规定位置填写,成绩无效。在答题纸上答题,一律按规定用2B铅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填涂满选中的圆圈;不用2B铅笔或圆珠笔填涂或在试题纸上作答无效。
 
八、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试卷字迹模糊、有折皱和污损等问题,考生可举手询问。
 
九、考生应当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违规违纪者取消考试成绩。情节严重的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考试结束后,考试机构将对违规违纪人员的违纪情况和相关证据进行核实后,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的结果。
 
十、监考人员宣布考试时间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题纸、答题纸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子上,离开考场。严禁将试题纸、答题纸带出考场。考生提前交卷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谈论有关考试事宜 。
 
十一、考试结束后,考生可上网查询考试成绩。经国家CRAC审核通过并配给全国统一编号后凭本人身份证件在考试机构领取业余无线电台A/B类操作资格证书。
 
十二、考生可上网了解考场安排,提前熟悉指定的考试场地,确认考场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安全,避免影响正常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