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

2013-02-07 13:23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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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签发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若干事项的通知》(工信部无[2013]43号),并于2月5日予以印发。该文件是对2012年11月颁布的《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将为各级无线电管理机构开展业余业务的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更加详细的操作步骤和政策依据,并将有利于广大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办理业余业务有关的行政审批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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