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的通知

2天前发布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报送《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无线电频率使用行为,促进频谱资源有效利用,维护和谐有序的电磁环境,根据《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0号)第二十三条:“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末前,按照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证的要求,向作出许可决定的无线电管理机构报送上一年度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包括上一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执行无线电管理规定的情况等。无线电频率使用人应当对报告的真实性负责。”的要求,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的单位应如实报告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

请在海南省取得无线电频率许可证的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填写《20XX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报告模板及填表说明见附件),于每年3月31日前报送上一年度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pltzk@hainan.gov.cn)。联系电话:0898-65308395。

附件:附件:20XX年度无线电频率使用报告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