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开展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域
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案》 (青政办党〔2022〕98号)文要求,决定自即日起在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全面开展为期一年的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开展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举措,坚决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方案,坚持问题导向,吸取经验教训,整治突出问题,依法履职尽责,把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
2、治理重点
党的十九大以来,特别是“十四五”期间,省办续建、在建和立项即将建设的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相关工程项目。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不认真履行党总支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委员监督专责,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要重点查摆是否存在对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不重视,组织推进、系统治理、以案促改、建章立制等工作敷衍应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出现违规和腐败问题。
(二) 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方面。
1.项目决策和审批环节整治3类问题。违规审批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或设置“障碍”故意拖延审批以谋取利益;建设单位违反规定,工程建设项目先建后审批、与施工单位先开工后签订合同等;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变更项目建设地点、规模,超概算建设。
2.招投标环节整治8类问题。不按照规定批复项目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项目招标不按规定发布招标公告;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在无任何资金来源保证的情况下进行政府采购;违规采用邀请招标、虚假招标或以集体决策为由不招标;刻意肢解招标标段,或只对主体工程进行招标,对附属工程直接发包;违规设置不合理的资质条件和废标条款,有意排除其他竞争对象;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一气,帮助投标人修改标书、更改投标价或泄露标底信息等行为;评标专家和投标人员相互勾结,不公正评标;招、投标人串通中标后重新与投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项目实施环节整治2类问题。违规改变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合同约定内容,通过虚报工程量,虚列隐藏工程,不合理变更等增加工作量或替换新项目;违规进行设计变更,降低工程标准和质量,或擅自安排其他建设工程,导致增加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造价及造价严重超概算。
4.资金管理环节整治6类问题。违规超付工程进度款或提前预付、支付工程款;在手续不完备、工程质量明显存在缺陷的情况下违规支付工程款;故意拖欠拖延、不按合同约定结算工程款;抽逃、转移、挪用、挤占工程项目建设资金;虚报工程管理费用,套取项目资金进行私分;无合法合规支付依据拨付资金,项目建设资金超范围、超标准支出,资金支付不对公,拨入私人账户等违规拨付资金行为。
5.竣工验收和工程结算环节整治3类问题。故意隐瞒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或在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未进行整改的情况下,违规提前进行竣工验收,规避决算审计;提前进行竣工验收支付,或以拖延支付及不支付质量保障金等问题谋取利益; 在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结算环节,违规干预或影响工程结算审核、评审、审计、干扰审核、评审、审计时间,减少审减工程量等违规行为。
6.固定资产管理环节整治4类问题。固定资产登记入账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机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严,资产处置不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等问题。
(三)领导干部(项目管理人员)违规插手工程项目方面。
1.以介绍、推荐等名义向负责工程项目的单位和人员实施的各类打招呼行为。
2.以宴请方式为自己关系人承揽工程实施的各类拉关系、搞请托行为。
3.配偶、子女(含配偶)及其他亲属在自己管辖范围内违规承揽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从事工程建设行为。
4.利用职务影响和工作关系,为配偶、子女(含配偶)及其他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在其管辖范围外帮忙承揽项目行为。
5.违规决定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立项,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资金、安排工程其他事项行为。
6.插手干预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招投标各环节、全过程活动行为。
7.插手干预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施工管理,采取指定、授意、暗示等方式转包分包工程项目以及指定高价采购物资行为。
8.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规违法插手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或充当“掮客”插手干预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项目,“期权”变现得利行为。
三、具体措施
(一)组织保障。由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党总支承担专项工作主体责任,负责本单位专项工作的组织开展。成立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设施建设领域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长期负责工程建设的相关处室领导、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为组员,紧密结合无线电管理工作实际,研究细化本单位工作方案,专题安排部署。
(二)任务分工。
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负责从违规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方面进行自查。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重点问题;开展整改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工作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指出问题后不认真整改,不担当,慢作为的,开展约谈、提醒或通报。
各项目负责人负责对照治理重点逐项排查,建立工作台帐,列出问题清单。根据排查阶段发现的不足和问题,明确整改措施与整改时限,扎扎实实整改,一项一项销号,坚决做到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效果不明显不放过。
各处、站负责人负责检查各自承担项目台账,对重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对所管辖项目、人员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注重发现问题、指导解决问题。
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重点对资金管理环节整治的6类问题、固定资产管理环节4类问题做深入自查,全面梳理无线电专项资金在工程建设、固定资产管理领域内的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完善和及时修订,提出需要起草制定的管理规定工作计划,尽快组织出台;加快推进固定资产清查工作与报废处置工作,健全固定资产管理机制,规范全省固定资产管理。
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筹备领导小组协调会,掌握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和分析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跟进监督各处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需要约谈、提醒或通报的,向领导小组推出建议,按要求协调落实;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建立问题线索台帐跟踪督办;修订完善有关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步骤安排。
1.落实部署阶段(2022年9月)。组建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青海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开展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方案》,安排部署专项工作。
2.深入排查阶段(2022年9月至2022年10月)。所有负责、参与项目建设的人员对照治理重点逐项排查并作出廉洁承诺,建立工作台账与问题清单,报省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整理后,上报办公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3.全面治理阶段(2022年11月至2023年4月)。根据本单位专项方案,对照工作台账与问题清单,按照整改时限落实专项整改措施,积极推进专项工作开展。办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强化督导指导,有效推动落实,撰写自评报告,于2023年5月10日前向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
4.评估总结阶段(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全面总结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专项工作,围绕领导机构是否健全、研究部署是否到位、组织推进是否得力、问题排查是否扎实、整治措施是否具体、制度机制是否完善、治理成果是否有效等内容,对专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
5.长效治理阶段(2023年7月),对本次专项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经常性发生的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发生规律、主要特点和产生的根源,提出长效治理对策,做到全面整改、系统整治。安排部署下一步任务,持续推进常态化治理。
(4)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省办各处、站要深刻认识开展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领域预防腐败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促进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加快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担负起专项工作的政治责任。
2.明确方式方法。省办各处、站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查摆问题要真刀真枪,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改要见人见事、具体实在,避免整而不改。
3.落实以案促改。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推进以案促改的重要抓手,把惩治腐败的“治标”成果转化为预防教育的“治本”成效。要聚焦正反两方面身边典型,对单位内担当作为的正面干部典型,通过党员大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形成正面引导效应;督促指导运用去年发生的反面案例,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推进“三不腐”工作更具震慑力、影响力、渗透力。
4.注重统筹协调。省办各处、站要加强沟通协作,将此次专项工作与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与“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结合起来,与省办固定资产清查工作结合起来,在坚决严格落实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将无线电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工作向纵深推进,大力发挥服务党政机关、服务国防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
开展无线电管理基础和技术设施建设领域专项治理深化一体推进“三不腐”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于洪斌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 组 长: 赵在源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组成人员: 马剑青 省无线电监测站站长
张 涛 省无线电监测站副站长
颜 彬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监督检查处处长
李发强 省无线电监测站电波科科长
赵 君 省无线电监测站综合科副科长
孙 勇 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财务负责人
领导小组职责:
1.加强组织协调。适时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重点问题。
2.加强整改监督。对发现的工作执行不力,措施落实不到位等,指出问题后不认真整改,不担当,慢作为的,开展约谈、提醒或通报。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畅通上情下达和下请上报渠道,注重掌握总体工作进展情况,善于发现和分析专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对策建议。
2.筹划领导小组协调会,及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方案。
3.跟进监督各处室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对需要约谈、提醒或通报的,向领导小组推出建议,按要求协调落实。
监督举报电话:0971-8460065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无线电监测站,张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专项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自行撤销。
工程建设领域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中我办的各项活动,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
(三)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
(四)不以任何理由向施工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五)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七)不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八)不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承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