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
委托开展2024年海南省无线电管理
行政执法演练服务的询价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2024年地方无线电管理年度工作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二级指标岗位练兵)要求,2024年8月30日前在海口举办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演练,历程3天,参演人数约25人。通过询价比选方式,拟委托具备资质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开展2024年海南省无线电管理行政执法演练服务。
一、委托内容
(一)服务科目:制定执法演练方案、确定执法演练场景、讲解执法文书、设置执法演练案例库、组织理论知识考查、组织执法演练全流程演示和开展执法演练评比及支撑工作。
(二)服务人员:第三方机构须安排专家3人、工作人员5人来现场服务,负责指导演练、维护秩序、技术支持、考题设置和成绩评定及支撑工作。
二、报价要求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价表(详见附件2);
(三)业绩表(详见附件3);
(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4);
(五)结合《无线电管理经费资金管理办法》和《海南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以及咨询兄弟省份无线电管理机构行政执法演练情况,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9.45万元。
三、报价材料要求
(一)材料装订顺序要求:
按照报价供应商资格要求、报价表、业绩表等顺序装订,在每页上加盖报价供应商公章。
(二)本项目为总包工程,项目包括培训演练实施方案、参与项目组成人员资料(含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所有工作内容,所有费用均包含在项目总报价中。
(三)不接受超预算报价。如超过预算,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四)报价文件需加贴封条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报价供应商单位公章,同时在封面处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五)报价文件不得涂改或增删,如要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在修改处签字或盖章。
(六)报价供应商需对询价函中的附件部分内容的响应情况逐一进行说明,必要时根据询价函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文件中的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整合,标注清楚证明材料对应报价文件页码。
(七)请于2024年8月7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寄)至海南省无线电监督管理局三楼监督执法科办公室(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兴丹路10号),联系人:何欢,联系电话:0898-65383127。
(八)报价供应商应同时提供纸质件和电子版报价材料。
四、比选评分
由评审专家根据评分表(详见附件5)对各家报价材料进行评分,根据分数高低依次确定前三名成交候选人。
五、验收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在8月30日前完成整个项目内容和验收。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合同延迟验收的,时间顺延。验收时须提供演练报告及相应的成果。
(二)验收由采购人组织,成交供应商配合提供演练方案、演练成果报告等材料。
(三)成交供应商负责在项目验收后10日内将演练方案、演练成果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
六、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70%合同款;
(二)项目验收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正式发票,采购人在5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30%合同尾款。
七、其他相关事项
报价供应商必须保证采购人在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的指控。一旦出现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报价供应商必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责任和费用。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