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关于加强业余无线电台规范管理的通知
各业余无线电爱好者: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保障业余无线电活动合法有序开展,维护空中电波秩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业余无线电业务用途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设置业余无线电台,须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确定的业余无线电业务频率并仅用于业余无线电业务(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除外)。业余业务是指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进行自我训练、互相通信和技术研究的无线电通信业务。
二、严格短波频段业余无线电台设置审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设置使用15瓦以上的短波频段业余无线电台,须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台站设置、使用许可申请,无线电台执照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我局将按要求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三、加强业余无线电呼号、业余无线电台设置使用许可工作
凡需加入业余无线电台活动的爱好者,须参加业余无线电台操作能力验证考试,合格后领取相应级别的《中国无线电协会业余电台操作证书》,申请办理设台手续。
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单位申请办理行政许可延续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应当注销执照:
(一)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个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二)业余无线电台执照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三)设置业余无线电台的单位依法终止的;
(四)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依法被撤销、吊销的。
四、加强业余无线电台设备管理
业余无线电台无线电发射设备应当依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不得采用型号核准证载明频率不含业余业务频率的无线电发射设备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不得将未经型号核准的整机设备按自制、改装、拼装的业余业务无线电发射设备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
五、规范业余无线电台使用行为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应遵守无线电管理及业余无线电有关规定,不得故意收发业余无线电台执照许可事项之外的信号,不得传播、公布或者利用无意接收的信息,不得向境外组织或个人提供涉及国家安全的境内电波参数资料,不得利用业余无线电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六、加强业余无线电台监督检查
我局将通过日常检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专项无线电检查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无线电台执照,重点核查业余无线电台和呼号使用情况、设备型号和技术指标、业余无线电爱好者操作证书、日常通联记录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对擅自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或擅自使用呼号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业余无线电爱好者应自觉抵制利用无线电技术开展非业余业务范畴活动,发现违法用频、设台行为要及时向我局举报(举报电话:0315-2839550),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业余无线电使用环境。
我局将建立业余无线电爱好者管理台账,包括持有业余技术能力验证证书人员、设台人员、呼号、设备信息等基础数据。台账请到河北省工信厅无线电管理专题专栏或唐山无线电管理企业微信群下载,填写后报送到邮箱:aoyou686@163.com。
八、集中开展补办
为方便我市业余爱好者,我局将集中开展一次操作证换发、业余无线电台站执照及呼号补办工作,补办工作截止日期为2022年9月30日。请于补办工作截止日期前重新申请办理业余无线电台站执照相关手续,并提供使用过原呼号的证明材料,具体可登录“河北政务服务网”办理(http://www.hbzwfw.gov.cn/)。
河北省唐山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2022年8月30日